网络小贷的存量整治正式拉开帷幕。
12月11日晚间,一份由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称《整治方案》)文件流出。
《整治方案》称,近年来,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提高金融服务普惠性、改善金融服务质效和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资质审批不严、越权审批、高利放贷、暴力催收、非法经营等问题,潜藏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
《整治方案》表示,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希望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严格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审批,规范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规则和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全面覆盖和风险有效防控。
《整治方案》为排查和整治工作划定了11个重点。
在整治中,将严格管理审批权限,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经批设的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已经由单利市批设的相关机构,由省级政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和计划单列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协商核查业务资质。
重新审查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要求根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特点,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当地现行有关制度规定(当地无相关监管制度的应尽快补齐),主要审查发起股东资质、借款人来源、互联网场景、内生数据基础和数字化风控技术等方面的经营资质要求是否严格合理,核查获批经营资质的机构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排查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保护客户隐私,是否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其他排查重点包括重新审查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股权管理、表内融资、资产证券化等融资、综合实际利率、贷款管理和催收行为、贷款范围、业务合作、非法经营等十一个方面。
《整治方案》将整治工作分为摸底排查阶段、分类处置阶段、总结阶段三个工作步骤,并分别于2018年1月、3月、4月前完成;在分类处置阶段,对各类机构实施分类处置。包括合规类机构、整改类机构、取缔类机构三种。
《整治方案》表示,整改类机构,整改后验收合格的,继续实施有效监管,督促其规范经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撤销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并且依法予以处置,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涉嫌非法集资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