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工作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全额实报实销的,需要为员工个人代缴个税吗?
不得代缴个税,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残疾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减免政策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 残疾人 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如何理解?
这里的“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全新的固定资产,即包括企业2014年以后购进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取得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等多种方式。公告明确“购进”是指:以货币购进的固定资产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考虑到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所使用的材料也是购入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也看作是“购进”的。
4、一些建筑服务是简易计税项目,在税率调整后如果补开发票,也是要按照11%的税率补开吗?
在税率调整前,已经按照11%税率计税的建筑服务,如果在税率调整后需要补开发票,应该按照11%的税率补开发票,如果是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并未受此次税率调整的影响,如果需要补开发票,无论何时,还是按照简易计税项目的征收率进行补开。
5、按季纳税的一般纳税人在季度中期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应该什么时候开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这里的“下期”是税款所属期的概念。对于按季纳税的情况,下面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比如纳税人在5月份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是按季纳税,因此,这个纳税人在二季度,也就是4-6月份,仍应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计税,并在7月申报期最后一次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纳税申报。自7月1日开始,其身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并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